拾得物欲歸還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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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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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邊有一個比你認為的還要大的風險你沒有發現。
二.目前你是認為是化妝品的原料而已。
三、有沒有可能其實他是安非他命或是海洛因呢?
四、如果是的話,你拿著這個東西去警局,驗出來是毒品,你會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五、如果你已經真的去警局了,真的被認為是持有毒品了,我想你應該是需要一個律師,如果很難證明自己的清白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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