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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還可以提告嗎

  • 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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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2 13:52 
  • 文章人氣:1083
  • 個人積分:38
  • 三年多前因為外遇小孩,但是有簽切結書說男方跟女方不能再見面不能聯絡,但是我跟她離婚兩個月發現他們一直有在聯絡有一起跟她們所生的小孩一起出去,請問那張切結書還能拿來提告還是可以向法院要求照那張切結書的內容下去做嗎?我也有她們的賴的聊天紀錄也有照片為證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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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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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因切結書並未約定違反之效果,是以您較難提出具體之損害賠償請求。

     

    2、而可否提起訴訟禁止他們見面,因對方可能主張係為照顧小孩而有見面之必要,法官可能審酌如禁止他們見面將對小孩有不良之影響,而認定這種約定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縱使認定有效,要強制不允准他們見面也很困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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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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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713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請求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但無法要求禁止見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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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2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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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0200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需要看切結書的具體內容,但因為若禁止親生父母之一方與自己的小孩見面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而使該條款無效,故建議在時效內,提起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較有實義。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