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領問題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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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3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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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生父辦理認領並不需要得到生母同意。
2、您可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法院自會依據對方之身分證字號查詢對方現行戶籍地通知其開庭,屆時您可提出扶養小孩之證據,以及聲請DNA鑑定,證明您為小孩之生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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