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朋友錢,還能要得回來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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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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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們之間有消滅借貸(借款)關係存在,可以隨時請求返還借款。 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給對方,定相當期間催告返還借款,看對方如何回應。 若對方置之不理,可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 將來有必要時通知房東、房東兒子或地下錢莊人員出庭作證。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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