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 前後承諾說法不一?
- 瑋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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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15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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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發生了一起機車對機車的追撞車禍,因為路邊有一台計程車往機車道衝出,前方騎士緊急煞車,我反應不及就從後方追撞上去了(法律上好像追撞後方責任很大QQ),事故當下我的機車側倒,對方的沒倒但有被我撞到刮痕,當下我因為小擦傷所以有去醫院擦藥並開證明書。
事後對方保險公司傳簡訊(還留著)及打電話(沒錄音證明)告知我對方車已送廠估價,叫我也送廠估價,等他勘車完後可以選擇要不要修,要修的話就是我先給錢給機車行,之後保險公司會再給我(這部分都是保險公司跟我打電話口頭的沒有錄音)。
上週假日我們到警察局準備簽和解書,但警察說最好互賠完後再簽比較沒有糾紛,然後對方有和我要修車單和醫院證明單(僅供他拍照),然後我問他的修車費單子是多少錢,他說回去再傳照片給我,因為他把單子放公司了,並在當下問我說:所以我們就是互賠就對了?我回是。(這邊都是口頭互相承諾)
在這之前我們都是用line聯絡的,我之前也有問過他說:我是要送到機車行估嗎?然後請他開收據,再和你的保險公司請錢,啊捏? 對方回答:對(微小的證據?)
到了今天,對方line我跟我說:保險公司說她沒有肇事責任,所以不用賠車損。
一瞬間有一種暈掉的感覺,因為這是我第一次發生車禍,很多程序都不懂,只好一直問她,但是今天他突然又說不賠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難道他跟保險公司之前跟我說的是錯的?因為如果一開始知道不賠的話,我不會修車,因為只是刮傷而已,只是保險跟我說會賠,我就修了反正也沒什麼損失。
第一次的車禍經驗,希望有好心人可以為我解答,萬分感激。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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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1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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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和解內容沒有形諸於文字而以口頭方式會產生爭議,最主要在舉證責任部分,無法舉證證明要請求會有困難。 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可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鑑定,看對方有無肇事責任,若有,保險公司應該會理賠,若無,此部分是否要訴訟爭執,要自行斟酌。 可到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告訴乃論之罪調解成立,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且不得再提出告訴。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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