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們家從事工程行,日前透過材料商介紹工作給我們,但是我們並沒有直接對接業主,工程款都是由材料商支付給我們,但是中間我們還是有跟材料商訂購材料,所以我們還是會支付材料款項,並沒有混為一談!
昨天材料商跳票了,他未支付工程款項給我們,但是材料商的工程款還有8張票未支付,我們仍然需要繼續支付票據材料款。但是這樣就是一直拿錢去貼補他....我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我詢問銀行,我無法做票據失... 前後金額加起來金額不小
拜託大家幫幫忙!!
對方若有積欠工程款未付,可用應付票款與之抵銷,於抵銷後即可請求對方返還支票,若對方不返還,則可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對方向支票付款人提示請求支付票款,再向法院起訴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並請求對方返還支票。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主張抵銷拒絕支付款項。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向對方求償,並且擔任法律顧問,以保障權益,倘若商號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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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晨維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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