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與金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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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01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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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自年輕時就棄妻女兒不顧,母親過世後,父親不但與外遇女人三個月內馬上結婚,還隨即告兩個女兒要分隔遺產,分割遺產案件一二審都是女兒勝訴,目前三審審理中,不料日前父親又狀告女兒要討扶養費,想請問各位律師:
(1) 父親是否不須等到開庭或判決結果出爐,就可以對女兒執行假扣押或假處分? 請問假扣押可以執行的時間與程序?
(2) 若女兒也早有預防,在這之前已經把銀行戶頭資金轉到丈夫或孩子名下,髮父親是否可以主張女兒脫產而請求法院調查女兒金流? 或是父親自己要負舉證責任去證明女兒的金流為脫產?
(3) 倘若法院查出女兒資金都轉到丈夫或孩子名下,法院會有怎樣的判決或執行? 是會叫父親另案再告女兒脫產? 還是法院會強制替父親執行追回資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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