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因不齒某某人對於身心障礙孩童之家屬評論於臉書設定公開之個人動態表示如果就診為個人,在沒有保全的情形下或許該醫師要掛急診了如今被以恐嚇提告,該文章早已刪除 距今已一年多,此案件可以成立?被告該如何應對?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釐清雙方的往來、完整對話來判斷對方是否會心生恐懼。
2、此與文章是否刪除,是否過了1年並無涉。
3、倘若對方已經提告,建議您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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