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隔壁的鄰居因為曾經發生一些事情所以將房子賣給別人,換了一位新鄰居,這位新鄰居才剛搬進來就開始整修和加蓋房子,而且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直接利用我們家的牆壁當作他們加蓋房子的牆壁來使用,所以我們兩間房子之間只有隔著一道牆;在他們還沒興建違建之前,我們家廚房的牆壁非常完整,一點裂縫都沒有,但是在他們興建後廚房開始出現裂痕,想請問鄰居所做的事情有哪些部分是我們可以以法律的條例去做提醒的?
若要寫信提醒鄰居,信的內容是否有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及違反建築法,並且造成牆壁受損可以要求修復。
2、建議可以直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改善,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或是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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