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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B的不公開社團對話有侮辱之言語

  • 喔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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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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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FB社團中的某文討論受到有侮辱之言語

    以及在對話過程中對方有說到

    若我報地址就會親送一個彈簧床給我

    請問:

    1.若如下面對話內容所示,對方是否涉及侮辱之罪嫌

    2.對方是否需允諾送出彈簧床

    3.若要提告程序為何?要到警局寫三聯單?若做筆錄對方是否要來我報案的警局?若到時提告,法庭會在哪?

    對話內容如GOOGLE的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2dyXlfkagecOW1ya1dHbElGZzQ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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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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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屬於不公開社團,但是倘若成員夠多的話,還是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本文件亦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屆時再索取報案紀錄單即可。

    2、這樣的對話,很難認定對方有贈送的真意,所以恐無法請求交付贈與物。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喔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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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3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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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屬於不公開社團,但是倘若成員夠多的話,還 ... (恕刪)

    多謝曹律師的回覆~

    請問,我若直接報警處理,屆時再索取報案紀錄單,後來得程序為何?

    因我有問到是到時若開庭須到被告的所在地,這樣對嗎?
    若是如此,本人亦需出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