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有依法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但並未實際召開董事會改選常務董事.亦未召開常務董事會改選董事長.只憑紙上作業完成常務董事及董事長改選. 請問常務董事及董事長之改選是否有效?該公司業已完成公司登記,該如何撤銷其常務董事及董事長身份?是主張選舉無效抑或決議無效? 常務董事及董事長是否應退回期間領取之酬勞?又董事長聘任之顧問是否也屬無效? 以上
應先起訴確認董事長及常務董事選任無效,確認顧問聘任無效,再重新召集董事會選任常務董事及董事長,已發的薪資則由公司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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