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積欠我太太已有40多萬
當初以投資名義邀約,借10萬元承諾1個月給利息5000
只給幾個月後又再邀約同比例增加
借到40萬後就因為債務人說投資失利沒再給利息
後來避不見面,現在連本金也拿不回來
當初債務人有簽借據和本票共50萬
但由於債務人家人是律師
想知道這樣如果打官司能拿回多少?或者有哪些執行力?
因為債務人早已聽家人律師的意見把名下財產清空了
你好:
民事訴訟或是聲請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確定之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或許我能幫助您 LINE kouis543 詳談解決辦法 事後相關事宜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