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婷
- 發問時間:2017-05-06 16: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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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對方要跟我和解詐欺案可是我目前還沒寫和解單子但我有去分局作筆錄那我可以要求對方精神上的賠賞嘛
- 俊鴻
- 發問時間:2016-12-13 11: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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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我老婆是七十二年次,跟老婆長跑九年,結婚三年,目前共十二年的相處。
最近老婆到新公司工作不到三個月,就有同事表明對她有好感,
而且公司的人都知道她有老公(我)。之前因為一些小事跟老婆吵架,所以她公司的人也知道我們在吵,她同事比她小七歲,這幾天她們公司出差,那同事一直黏在我老婆旁,時不時的吃豆腐、開黃腔(這是我老婆回來告訴我的)
晚上飯店一人一間,他一直去找我老婆串門子,還把房卡給我老婆,出差最後一天,直接在飛機上跟我老婆說:如果她離婚的話,他不介意,希望給他個機會,(因為最近有吵到真的想離婚),我有在我老婆的LINE上截到她們兩個自拍的圖,想問說,這樣那個男的我有什麼正當的方法可以讓他嚐到苦頭呢??謝謝
- 吳耀庭
- 回覆時間:2016-12-13 11:14:55
從對話訊息內容看,你太太和那個小白有沒有曖昧?有沒有因此影響到你們夫妻間的婚姻生活?如果有,確實可直接向小白提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求償。
同時,建議你要先預想好,未經你太太同意,私自翻拍的私人對話訊息,貿然提出作為證據的話,會不會反而讓自己陷入另外的刑事風險?(我沒說一定成立,只是這很可能會是對方拿來反制你的手段,因為你頂多向對方求償民事賠償,而對方是拿刑事責任來反制你)
- 鬼才育子
- 發問時間:2016-12-13 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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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FB裡私訊罵人三字經之類髒話的話,會被告公然嗎?
是沒有第三人情況下罵人的 如果對方想要告我 那會成立什麼罪?
- 吳耀庭
- 回覆時間:2016-12-13 11:08:01
你的私訊是群組對話還是個人間的單獨對話?
假如是單獨1v1的對話,不會成立"公然"的,這倒可以放心(除非你邊和對方吵架邊開直播給觀眾看)。
另,刑事方面雖然不成立所謂"公然"要件,但若你辱罵言詞很嚴重,對方在法律上也是可對你提起民事損害賠償。
- chang
- 發問時間:2016-12-09 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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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在性解放學姐2.0工開的粉絲專業的"女生穿著 與性侵性騷擾的討論"文下留言我的看法
:建議女生穿別穿太露這沒問題阿 算建議女生自寶吧
你不能阻止但可以降低機率 挨不會講
你應該不會要你女兒穿得很露出去外面吧
原告跑來回嗆我:'降低機率個鬼 多數強暴案件發生在家中 加害人是親屬或熟人 也有很多穿得很正常 甚至所謂的包緊緊 用直覺是的反應推想穿 也有很多穿得很正常 甚至所謂的包緊緊 用直覺是的反應推想穿得少容易被騷擾強暴前 甚至所謂的包緊緊 用直覺是的反應推想穿得少容易被騷擾強暴前多讀點資料吧
我回她:嗯哼 那你就繼續這樣穿吧,那我問你言語的騷擾呢?如果不會 就繼續 那你就繼續這樣穿吧,那我問你言語的騷擾呢?如果不會 就繼續吧
原告回嗆我並用貶低我人格的用詞羞辱我
:我男的啦 本來就不會被騷擾 不勞您費心 蠢貨
我回她誰知道你會不會被肛呢?誰說男生就沒有被騷擾性侵的案例?
小心你的屁眼吧,不要被肛肛了再來哭哭,多念點書吧你胎現在斷章取義截圖”小心你的屁眼吧 不要被肛肛了再來哭哭 告我妨礙自由
問題這是有前後文的
他筆錄卻說不認是我也沒爭吵我卻"無故"出言控恐嚇他
筆錄後我先跟他道歉並解釋我是在講你也可能會被男生性侵 並不是在恐嚇你
對方回:啊現在是要怎麼處理?不要現在再來裝乖,我看那話就是滿滿的惡意,看檢查官要怎麼看,覺得小事就給你不起訴或緩起訴,或讓我們和解 再談
我可以告他妨礙名譽嗎?
他根本不怕也不認為男生會被騷擾性侵還罵我,回嗆我,怎麼會害怕???!
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或是用妨礙名譽逼他和解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
我被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 小風
- 發問時間:2016-12-08 1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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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們好:
小弟的父親在11月時,在新北環快騎機車時被一個年輕人騎機車重後方追撞,造成了嚴重骨折、撕裂傷.腦出血在醫院休養了一個多月才漸漸好轉,可是對於車禍的事他因為腦受傷嚴重喪失記憶已及自主管理,那我該如何要求對方賠償,還是說我該如何做相關法律承序,都只接去警局對對方提告嗎還是該如何做.請各位律師們幫忙一下 感激不盡
- 吳耀庭
- 回覆時間:2016-12-08 11:35:15
此類車禍案件,標準SOP大致如下:
1.傷者於事發後,務必去醫院急診請求開立驗傷單。
2.事發後六個月內,可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偵查階段,可探知對方有無和解誠意(達成和解,你即可撤告)。
4.如偵查階段無法達成和解,在獲檢方起訴後,審判階段亦可和解。
5.若本事件已起訴,可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醫藥費、修車費、無法工作所造成的財產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等。
如需進一步確認,可直接電洽本所找吳耀庭律師
- 米小姐
- 發問時間:2016-12-05 17:05:22
- 我12/2收到地方法院傳票12/14不了解是檢察官要偵訊還是開庭。請對商標案件有經驗律師協助下一步動作(我司不打算合解)。案件內容:A公司告我司1.仿冒a公司logo商標之雷射貼標2.合約到期繼續使用a公司商標。我方自述大約內容:我司與a公司簽屬肖像授權合約,時間102~104年。但合約內容是以娃娃圖像為主(圖像是a公司代理,非a公司創作),並未簽a公司商標。合約內條文是授權我司自行印製雷射貼標,但a公司卻要求我司購買a公司印製的雷射貼標,並雷射貼標上印有a公司商標logo。我司均留有購買發票,付款證明。104年合約已到期雖未續約,但我司仍然付費a公司有往來。到105年8月a公司mail來信不再續約,即收到刑事大隊來函。我司因a公司業務中斷,直接聯繫國外原廠才發現,a公司未與原廠簽約,亦未付款給原廠。我司取得版權為非法,a公司惡意欺騙我司及旗下廠商。請有經驗律師能告知該如何處理12/14偵訊或開庭,另我司搜證充足要控告a公司應該如何作業?
- 吳耀庭
- 回覆時間:2016-12-05 17:05:22
你講的應是兩個不同狀況,
1.你們被告(侵害正版廠商的商標權?)
2.你們被騙,要告人(簽約廠商蒙騙你們有正版授權,但其實沒有,反而倒楣被拖下水)
至於開庭通知單的問題,看一下title或聯絡人職銜吧,初步即可確認是偵查程序還是審理程序(如:承辦股別的聯繫對象是檢察事務官,那就是偵查階段喇~)。
依你所述,你們公司之前完全沒被地檢署通知去偵查應訊過,我認為目前應該還在偵查階段而已,但實際還是要看你開庭通知單的內容才能判斷。如欲進一步詢問,可電洽本所找吳耀庭律師。
- 鴨子
- 發問時間:2016-12-05 16:56:03
- 在下坡轉彎處,同向同車道,我騎在前方,對方在後方,因對方超車不慎右後車尾(我覺得他騎很快,轉彎過大)與我左前車頭擦撞,對方沒受傷,我和乘客受傷送醫院。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說依現有跡證尚難客觀分析本案肇事原因。現在該怎麼辦??
- 吳耀庭
- 回覆時間:2016-12-05 16:56:03
此類車禍案件,我自己的標準SOP大致可分成以下:
1.傷者於事發後,務必去醫院急診請求開立驗傷單。
2.事發後六個月內,可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
3.偵查階段,可稍微了解對方有無和解誠意。
4.如偵查階段,無法達成和解,等檢察官起訴後,審判階段亦可隨時和解。
5.若已順利起訴,此時可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醫藥費、修車費、無法工作所造成的財產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等。
依你所述,你目前應該才在1.這個階段而已,既然你有受傷,請儘快去醫院吧
如需進一步詢問,可直接電洽本所找吳耀庭律師。
- 李小胖
- 發問時間:2016-12-01 10:24:54
- 我在103年經房仲介紹買了頂樓中古屋,在買之前的看屋中發先有滲漏水,但賣家表示這部份已修繕完成(合約內有記載)且未折(減)價賣我。最近該屋有滲漏水情形,我的問題如下:1.我能夠要求原賣家來處理嗎?2.我可以自行先僱工修繕嗎?
- 吳耀庭
- 回覆時間:2016-12-01 10:24:54
假設契約當時沒有針對漏水的問題做賣方免責的特別約定,那麼,就算在購買當時已經有告知你漏水問題存在,現在仍然有機會主張瑕疵擔保或債務不履行的可能(例如當時告知的漏水是小範圍的局部滲漏,結果入住後發現是整片嘩啦啦如雨水降臨的情況)。
買賣物之瑕疵擔保,其解約或請求減價,在買受人依民法365條規定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交屋後五年內不行使,則消滅。如果只是主張一般債務不履行,請求權時效則為15年,此時須出賣人可歸責,方可請求損害賠償。
房屋滲漏水是很常見的買賣糾紛,買受人可主張的權利並非簡短幾段網路文字即可完整說明,如欲進一步詢問,可電洽本所吳耀庭律師。
- 憨憨
- 發問時間:2016-11-30 10: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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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因我在遊戲上跟某個玩家我們先簡稱為A男,有口角糾紛
凌晨的時候我的好友我們簡稱為B男,他想了解事情然後想幫我們化解這些糾紛
沒想到A男講到自己怒火沖天,用了廣播器(這個廣播器屬於公開訊息,所以所有分流的在線玩家都可以看到)說了:你**的,情緒控管有問題,別怪人家脾氣差
當時我正在用YouTube 看電影以及吃泡麵所以沒有注意
然後就有個兩個白目玩家也用廣播回應了A男的話
A男以為是我回應的就又開了一次廣播,說了:000,不用創新角色在那邊廣,跟腦殘一樣
000=我遊戲的名字
這樣構成公然侮辱嗎,或者有其他的罪名成立?
有拍照留念,在這過程,我都在吃泡麵
麻煩大大幫忙解答,感恩
- 吳耀庭
- 回覆時間:2016-11-30 10:59:48
小白在遊戲世界中用公頻對你的特定ID做嗆聲跟辱罵,確實會成立刑法妨害名譽罪喔!
接下來就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狀(一般人都會不走這程序,而是直接去找警局報案,但我承辦網路遊戲犯罪的經驗,是不太建議),然後等檢察機關通知你和對方進行偵查程序,偵查程序中可能對方就會拜託你和解了。
若偵查程序無法和解,而檢察官又依刑事告訴狀及偵查階段的內容,認定對方確實有妨害名譽之犯罪事實,就會起訴然後進入審判階段,在這階段,對方也可隨時求你和解,看你接不接受而已。
欲詢問更詳細事項,可直接電洽本所找吳耀庭律師。
- 黑仔
- 發問時間:2016-11-29 17: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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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請問一下申請土地鑑定後發現後面鄰居的房子已經蓋到我的土地上 但是對方一直不處理 有什麼方法能讓他歸還土地嗎?
而這塊土地上本身有一條水泥路可以讓住在我們後面的鄰居進出 最近鄰居向民意代表申請鋪設柏油路(那條路所有權是我的) 那麼鋪設後是不是那條路就變成所謂的公有路之類的?(本身未被告知 是來測量路的時候才知道)
- 吳耀庭
- 回覆時間:2016-11-29 17:48:54
就本人實際處理過的承辦經驗說明:
假設與隔壁鄰居沒有任何協議之前提下,事實單純就是隔壁鄰居占用到你所擁有的土地的話,那可以民事提起所有權返還訴訟(拆屋、還地)。
進入實體審理程序後,除非對方當初是惡意佔有,不然一般法院會積極勸雙方和解(你拿錢、土地已被占用的土地則歸他),假設最後判決是他需要返還土地,那在執行程序上,拆除房屋會是經濟上非常不利益的最終一途。
但是,通常這種情況,比較常見的都是當初土地共有人(或所有人)有達成什麼協議,或約定以哪條界線為範圍蓋房子,然而在經過多年後,土地重新鑑界後才發現這塊地被"無權占有"了,簡單說,比較少情況是鄰居在一開始就基於惡意而占有,所以法院通常情況下,才會希望兩造能達成和解,倘若你的案件涉及共用壁的狀況,那情況又會稍微複雜一點,所以仍要詳細知道你案件的背景事實,比較能完整分析你的法律上權利。
以上扼要回覆,如欲進一步詢問,可電洽本所聯絡吳耀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