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網狀線被追撞究責疑問

- 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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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3-23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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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母於上週3/21上班時,因為紅燈緊急停汽車被後方來汽車追撞,
當下對方有下來看,詢問媽媽是否有事?(雙方應該都沒有受傷)
但後來對方在警察還沒來之前就離開現場(這樣是否算肇逃?)
因為媽媽的車子板金有被嚴重撞損,當下趕快連絡保險公司詢問
目前有些疑問想詢問看看?
1. 維修賠償,媽媽保險公司說需要等警察的三聯單才能進行維修,
對方的保險公司和對方至今都還沒有來電慰問,
理應是對方的保險公司要賠償這部分的費用吧?
2. 不便的相關支出,因為媽媽還要上班,這期間如果是搭計程車/uber通勤
等交通費用也可以求償吧?
3. 如要採取和解,是否要待以上相關支出明細都完整後,才提出和解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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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3-2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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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對方未經我方同意就離開,仍然涉嫌肇事逃逸。
2. 如果我方只是財產損失,強制險是不理賠的,對方有另外保任意險才能理賠。
3.如果因為車輛無法使用增加額外的費用,也算是損失,但是我方應該積極修車,否則因為我方自己不修產生的額外費用就不能求償。
4. 可以先談,但是和解了就不能再請求,所以和解成立前還是要先確認損失,又倘若雙方無共識,我方須於2年內提起訴訟,所以建議應該多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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