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繳房租,偷偷搬家的刑責

- 范呈楷 (范呈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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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5-0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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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未繳房租,是屬於民事事件,並非刑事案件,故沒有案底的問題。
二、又您未終止租賃契約前,無論您有無住在裡面,仍有給付租金之義務,房東有權依據租賃契約內容,向您請求未給付之租金及電費。
三、建議如不欲再繼續承租,可以檢視您的租賃契約約定內容,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以免積欠租金的累積。
四、如有需要進一步諮詢,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以保障您的財產與權益。
司南聯合法律事務所 范呈楷律師
諮詢電話:0989-458-063
Email:Fanattorney@gmail.com - 司南聯合法律事務所 范呈楷律師,諮詢電話:0989-458-063,Email:Fanattorney@gmail.com web: https://snlaw.com.tw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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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5-02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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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房租簽約是簽一年,當時有付押金(2個月租金),之後有兩個月的房租欠繳,我們的電費是半年繳一次,我還沒住滿半年所以還沒繳,上個月因為拖欠房租房東說下個月繳不出來就不租我了,於是我求助朋友它讓我先借住他家,所以我就偷偷搬出來了,現在房東發現我偷搬家,要求我把欠的兩個月租金跟電費一次付清,不然要去告我,我並不是不想繳而搬出去,而是真的很擔心沒地方住,請問如果是這樣被告我會被關嗎?會留案底嗎?房東要求我一次付清兩個月的房租,那我之前給的押金沒辦法扣嗎?
一、你可以先行與房東終止租約
二、終止後,你就是欠租金、屬民事債務不履行,與刑法無涉
三、如果你真的目前有困難,你可以拿出誠意與房東調解或協議看看,是否可以每月攤還。我相信你拿出誠意,房東應該是可以體諒,而非避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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