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先生
- 發問時間:2024-03-01 14: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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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請問~
父親因近年輕微失智,想請問在尚未嚴重前該如何事先處理財產?以免日後失智嚴重無法簽名與表達能力?
父親財產有土地和房子,目前都授權交有我處理
生前贈與和遺產繼承 的差異為何?建議處理方式採用哪一種較好?
謝謝!
- 林冠宇
- 回覆時間:2024-03-01 14:29:59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可以先評估令嚴身體狀況是否能表達自身意思以及是否能負擔生前贈與產生的贈與稅,充分判斷後決定以何種方式處理最符合期望。2.如果能負擔贈與稅,可以委託律師撰寫契約並找律師擔任見證人或持契約至公證人處辦理公證;而撰寫遺囑通常可避免較高昂的稅金,遺囑也需要著重內容及效力。
3.如果令嚴意思表示能力下降,則會建議看是否要申請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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