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高
- 發問時間:2025-11-05 17: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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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年初發生一場交通事故,事後對方竟然去提告我「詐欺、湮滅證據、誣告」。
他主張我是在車禍發生一個月後才把行車記錄器交給警方,懷疑我期間動過手腳、變造影片,導致他被判比較高的肇事責任比例。
但實際情況完全不是這樣:
1.我當天車禍現場就把行車記錄器影片提供給警方,
2.還有和交通隊員警的 LINE 對話截圖可作為證據,
3.另外我也有傳訊息給對方說:「如果有疑慮你可以去申請車禍鑑定,我沒意見。」
代表我的影片完全經得起檢驗。
目前我對整件事有相當的把握不會被起訴。
但想請教各位:
1?? 如果對方憑空捏造事實、誣指我變造影片,等檢察官不起訴後,我是否可以反告誣告?
2?? 對方也指控我「詐欺」和「誣告」,但我既沒向他要錢,也沒提過告訴,這樣的指控對方是否根本站不住腳?

- 林冠宇
- 回覆時間:2025-11-05 17:06:55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誣告成立難度較高,對方不知道真實狀況而非故意捏造事實檢察官就可能不起訴,建議有明確事證再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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