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雙方及偽造文書問題
- 笨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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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07-0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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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勞資的問題想請教
事件原由 :
之前結完婚,向公司請了假渡蜜月,已有告知會再多請3天休息,
假單已送主管簽核,剛開始主管已經簽字核准,但是就在放假的前2日,
主管臨時約談,說公司方面不准請那麼長的假,只允許多請1天不能多請3天,
但是休假的事情已全部都安排好了,因此也告知主管實在沒有辦法更動假期。
但主管就是不願意接受,而我也無法更動假期,公司也沒有任何的規定不可以休長假,
且有正當原因也不能夠不准假,因為我們雙方的堅持,當時主管就說,不然多的那2日就當天
再打電話回公司說身體不舒服要請假,但我覺得我不是做什麼不正當的事,
為什麼這樣不正當的理由公司就要准假,我正常請假卻不能夠休假???
因此當時就不歡而散,而隔天我也就放假去了。
休完假期(含多請的3日)回到公司後,主管又約談,於是我就講說你已在假單上簽字同意,
而且臨時要改假需要雙方都同意而不是主管你自己說了算,主管只說要再努力看看。
今日,拿到薪資條,發現薪資被減少,因此我去拿了我的假單來看,發現一件很火大的事,
主管把我原本請的日期,自行用修正帶塗掉,改成少2天的日期,並且在旁邊蓋了主管自己的小章。
而我那2天就被記了曠職...所以薪資也被扣掉了~~~
想請問主管這樣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嫌疑呢??
另外也想請問,我現在該做些什麼事? 還有我該再注意什麼地方呢???
以上,先謝謝您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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