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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趁我上班離家出走,我該怎麼做?

  •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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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6-12 12:01 
  • 文章人氣:3246
  • 個人積分:4
  • 有天跟老婆起爭執,吵架後!老婆在6/7趁我上班時間把四個月大的女兒及房屋權狀(登記老婆的名字)及她自己的存款簿及相關印章及重要東西全帶走!在我發現之前,我老婆從未告知去何處,直到我打給老婆娘家才知道回娘家了! 無論這期間我怎麼勸老婆把小孩帶回來,她都不肯!每天只會傳小孩照片或文字敘述來報告我女兒的狀況,這期間也一直強調她並沒有侵犯到父權!這期間我也有問過警察單位,但警察單位說無法介入!只是說我老婆私自帶走小孩就有不對的地方了。 我想問的是... 第一.口頭上沒說離家出走,但老婆卻未主動告知我去處,而是我找到她才告知我!而且卻把重要的東西帶在身邊!算企圖離家出走嗎?因為電話中,她表示要把女兒留在娘家,只是我無法錄音! 第二.要多久我才以未履行同居義務來請她回家? 第三.若是無法挽回,我是否有機會爭取到我女兒的監護撫養權?我知道幼兒從母,但我很想我女兒,我想要自己撫養她 第四.我得知如果男方做了結育手術,是否有較大的機會爭取到我女兒的監護權.. 第五.我老婆就學期間得過憂鬱症,這會影響判決嗎? 拜託...請幫幫我!我好想我女兒...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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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6-12 14:52 
  • 文章人氣:1
  • 個人積分:10204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想爭取女兒之見護權,可考慮想辦法將女兒接回,否則可能沒有機會,目前應多蒐集太太之錄音證據、line訊息截圖證據等,以利訴訟時可加以使用,目前首要之務,仍為將子女接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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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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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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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6-12 15:04 
  • 文章人氣:1
  • 個人積分:9717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想辦法將女兒接回,相當重要,並多蒐集錄音證據及line訊息證據等,以利日後訴訟時可加以使用之,目前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0910638932),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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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6-1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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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1. 對方帶走小孩行為構成略誘罪,帶走權狀等行為構成親屬間竊盜罪,提告刑事略誘罪、竊盜罪,逼迫對方出面處理。

    2. 民事部分,聲請暫時處分,可在短時間內看到小孩。

    3. 離婚、監護部分,要看雙方對於離婚有無共識、以何種事由訴請離婚、小孩多半由誰在照顧等,另外,對方帶走小孩行為構成非善意父母,可從這點切入強力論述,有利監護的爭取。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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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6-12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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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你好,
    如果還不想離婚,建議先跟妻子再做溝通,可能不是法律問題;若已有離婚心理準

    備,建議您於太太離家出走無故不履行同居時,先向法院提起請求履行同居的訴訟

    ,等到取得勝訴判決後,若太太仍拒絕同居,則再以此項惡意遺棄的事由請求裁判

    離婚。至於監護權的部分,建議您從現在開始即可準備對您有利的證據,也可考慮

    向妻子提告略誘罪,未來若不幸對簿公堂,都可能有幫助。不過若不希望直接提告

    刑事的話,也有一種比較有彈性的方式是委請律師發函與對方,讓律師為他分析法

    律上的利弊得失,或許他會先回家再做打算

    若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準備相關資料,來電諮詢,我們電話諮詢不會收費
    PS.在這邊回復,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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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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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6-13 09:37 
  • 文章人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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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現在狀況是不管我怎麼拜託她帶小孩回家,她都只會回應我可以去娘家看小孩,又一直說我不肯去,因為她一直認為他並沒有私自帶小孩走,所以一直把小孩綁在她娘家,這樣還有構成略誘罪嗎? 

    然後一直扯以前吵架的事,一直說我傷害她們母女,只因為我吵架說了氣話(回家就試試看)就讓她覺得我在威脅她,但是吵架生氣都是沒好話,我也沒有對她們做出傷害的事情,我也沒有家暴,因為我老婆也拿不出這些完整的紀錄!!!因為她現在都在跟我扯以前我怎麼對她不好.....

    再來房子是婚前買的,貸款是我老婆申請的,所以名字在她的名下,她現在就說房子是她買的,她有權利能帶走任何文件.....

    假使我今天提告了!她回來面對,我能撤銷告訴嗎?畢竟我不想讓四個月大的小孩就這樣家庭破碎,也不想狠心的跟老婆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