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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陳律師: 如果

  • 帝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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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9-28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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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教陳律師: 如果原審法院把原告於歷次書狀及準備程序筆錄內一直爭執事項列入判決書內兩造不爭執事項顯然與證卷資料不符,並以此作為判決基礎,請教原審法院法官是否有刑法公務人員公文書登記不實之罪?請教當事人如何處理?謝謝!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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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9-28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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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法院通常整理爭點時會進行確認,除非你可以證明你堅持將之列為爭執事項,不然很難成立,況且,整理爭點是法官職權,要告偽造公文書是不會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