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寄一張傳票過來~我有來這發問~因為工作關係沒辦法到法院去~
這幾天又接到一張傳票~檢察官有打電話給我~但是我沒有接到~打到家裡告知
家人~對方因詐騙我金額2000元整~而他的帳戶遭受到凍結~說要跟我達成和解
叫我這次要出庭去調解
因對方詐騙我得到金額後~後續我還有看到他在網路上繼續詐騙下一位受害者~
像這種的~我該如何做?如果要求賠償~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如果我不達成和解~對方最輕到最重~會被判怎麼樣
如果有成立和解,對方會被判輕一點,
至於請求金額,建議以原本被詐騙的金額2000元,
如果你不願意原諒,也可以不跟對方和解,對方最重可以判5年,但通常不會判那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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