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們我有在經營網拍 但是常常遇到買家使用7-11取貨付款卻故意不去領貨 商品被退回在退回之前我都會打他們手機 以及傳簡訊告知 有的說今天會去領 也沒去領 有的就直接不接電話我現在想要將寄出的運費追討回來 但是我也沒有他的收件人地址 只有他的手機號碼 該如何寄存證信函並告發他們呢?我是要先到警局備案 請警察調閱當事人的地址嗎? 謝謝您
我也有一樣的問題,重點不是在乎那區區60元運費,而是想教訓一下不守信用買家,拍賣的評價系統根本無關痛癢。一定要走法律程序來殺雞儆猴,才讓他們知道事情嚴重性。請問該怎麼處理?
你好:
我們知道提告是不敷成本的,但是否有什麼條款可以讓客戶知道我們是有權提告的,
且我們賣方是會勝訴的,不是"聽說"提告勝方是不需要支付訴頌費用的嗎?
就是有太多人覺得麻煩都自認倒楣,才會造成很多買家都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的沒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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