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給普通評價反遭賣家提出告訴
- 小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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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08-02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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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國內某知名拍賣網站交易二手商品,收到商品發現泛黃嚴重,與賣家溝通後得知此賣家使用半年前左右的照片,導致實品與照片有落差,而雙方對商品狀況認知不同,溝通後此賣家願意退款,但不願意退運費,本人對此交易買意誠度只有普通故給予普通評價,普評描述如下:此賣家使用半年前左右的照片,導致實鞋與照片有落差,雙方對鞋況認知不同,溝通後此賣家願意退款,但不願意退運費,有意與此賣家交易二手商品的網友請多加考慮,照片是否為近期所拍攝。
卻反遭賣家至警局提出告訴 說我"傷害名譽",警察告知盡速前往,否則寄故意不到案說明通知信,感覺一頭霧水,本人居住南部,卻要到台北永和警局說明,請問專業的律師,遇此狀況該如何處理,謝謝幫忙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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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08-0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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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你的問題,首先你可以向該管的警察局以存證信函或快遞回執方式發函說明你質疑該警察局對於本案是否有管轄權,理由有二:1.你的住所地在台南,並非台北;2.網路上留言的管轄權目前採折衷說,須先確認網路的伺服器主機的位址,以作為案件管轄的判斷。此外,根據法務部的行政解釋,此類的犯罪偵查應該儘量由犯罪嫌疑人住所地的地檢署管轄或囑託住所地地檢署協助偵查。因此你得於函中聲明請求將案件移轉由你住所地的警察局及地檢署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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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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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08-0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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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的問題如下:1.伺服器位址指的是網路伺服器主機的所在地點;2.你的住所地要看你實際上有久住意思的地方在哪裡,如果在新竹,那新竹就是住所地。一般會以戶籍地推定為住所地。3.本案對方提告是根據你的說法,並非憑空誣陷,根據法院判決見解,不構成誣告罪。4.既然你住在新竹,上來台北也不算太麻煩,我建議你還是直接上來台北去警察局作一下筆錄,可以較快將案件處理完畢,你可以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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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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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08-0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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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答你的問題如下:1.伺服器位址指的是網路伺服器主機的所在地點;2.你的住所地要看 ... (恕刪)
陳律師 你好:中午與警察通過電話,他很確定跟我說無法移轉管轄權,說因為目前還在偵查階段,
事實是這樣的嗎?
因為我當時下標用的帳號是跟朋友所借,警察說帳號申請人也要一併到場說明,朋友
家住雲林上來一趟也要不少時間?加上我收件人碰巧不是寫我本人,警察說連收件人
也要到場.....
因為我對交易過程的描述接屬事實並依交易滿意度給予評價,這樣原告提告我妨害名
譽,我卻也無法反告他,只能自認倒楣嗎?
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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