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間服飾店上班
公司的收銀機一台是裝空白紙捲
一台是裝發票
但是老闆叫我們開給客人的是空白紙捲打出來的"收據"
並請我們每天自開發票金額
每天的金額不得超過壹仟貳佰元整
但我們每天的營業額都超過一萬塊欸
這樣是不是逃稅逃的很誇張呢?
請問如果我要檢舉的話
該透過什麼管道呢?
詳細的正確流程是什麼呢?
我不想要有獎金
我只是希望他們不要在這樣逃稅了
但我也不想被他們知道是我檢舉的
請問檢舉後會保密檢舉人的身分嗎?
請各位專業的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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