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員工上班時間開公司車,時速約40~50撞到路邊的車(白線內),因撞擊力道有點大,撞了二台,後來理賠時,才知道老闆的第三責任險沒保到,只有強制險,所以沒有出險,現在理賠時,請問
1老闆跟員工在法律上應各付幾%呢? 2老闆他的公司車也要納入賠錢的範圍嗎?還是老闆自已吸收?3 員工在出事之後就是不接電話也沒上班,保險員談理賠問題時,也都打不通,一付就是老闆要自已想辦法的那種惡劣態度,請問老闆該怎麼辦?有什麼管道可以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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