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離婚要如何保障自身財產
- 黃毓棋 (黃毓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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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01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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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都說父親偷藏現金等有價物品了,父親可以做,母親當然也可以做(至於怎麼做請私下問)。二、也許你會說:藏起來沒有用阿,民法不是規定可以回溯五年內所處分之財產嗎?但,你應該也聽過「一個沒有辦法執行、滿足的判決跟壁紙沒兩樣」,如果你母親名下沒可供執行之財產,就算父親告贏又怎樣!三、建議嘗試一下「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書」內約定剩餘財產之分配方式或各自拋棄,這樣比較單純,也不用藏來藏去了。四、以上,謹供參考!
- 育誠法律事務所(台南)~黃毓棋律師~(06)213-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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