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您好:最近因在便利商店影印身分證,後來疏失忘記拿走,是否會有什麼問題?印象中現在不是都需要雙證件,且應該也會核對正本,還是一定要換證?
一、原則上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因為通常而言,影本皆只具「證據留存」之效果,一定先要驗明「正本」後,才有留存「影本」為據。更何況現在大部分情況下(如開立銀行戶頭等),皆要出具雙證件。二、但身份證字號等年籍資料恐因而被他人知悉,這部分就有被拿去濫用(申請EMAIL信箱、遊戲帳號等)之危險了。三、以上,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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