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如果承辦之公務員發函偽稱已依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罰則」對違規者開罰,實際卻未罰,該公務員及其主管要負什麼責任?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1-31 22:11
 - 文章人氣:647
 - 個人積分:2084
 - 律師評價:371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5356號
 - 
                
該罰而不罰,則該不罰之行為對於原本應受罰者顯係一種利益,故其間恐有圖利問題。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