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律師時間?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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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2-04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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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對你有利的資料應該是越早越好,你可以請教律師你的案件問題,這樣律師可以針對案情告知你有哪些資料是對你有利得,這樣你可以儘快、有效率地取得這些資料。
如果沒有蒐集資料的問題,陪同偵訊對被告的權利保障有相當大的助益,所以在開庭前一至二個星期,你可以找律師進行諮詢,建立雙方的信任感,及討論那些陳述是對你有利的,然後帶著準備好的心態,於開庭時讓律師陪同你前往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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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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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2-0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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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至警局製作筆錄之後,大約間隔多久會收到地檢署之開庭通知一事,由於警方製作警詢筆錄之後,會將相關文件及資料提交給地檢署,再由偵查檢察官安排偵訊時間,因此何時會傳喚被告至地檢署進行訊問,並無一定的時間,會視各檢察官安排而定。
另因您前不久方至警局進行詢問,關於警方所詢問之問題及您回答的內容,目前記憶較為深刻,建議應儘速委任律師討論相關案情,以免之後記憶逐漸變淡,可能對於當初警方所詢問之內容會有所淡忘,不利於律師判斷案情。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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