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我的先生要跟我離婚,在我們婚後所購買的動產.不動產大部份都在我先生名下,我是否可要求財產的一半,若我自己工作的存款是否也要提出來分配?
你只能請求婚後財產的差額,也就是說雙方要先扣掉婚前的部分,在計算雙方增加的數額的差額,然後將差額除半後,才是你能請求的部分。
你婚後增加的部分,也是要拿出來計算的。
附註,如果有部分財產是無償取得的,例如長輩的贈與,這部分也要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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