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確實解除委任
- GU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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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2-20 20:36 最後編輯日期:102-02-20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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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之前有委任勞保黃牛代辦重大疾病請領
我們得知後告知該項事務可自行辦理 對方要求高達20-30%的抽傭且完全不需做什麼事只要等錢申請下來即可得 且合約很不合理 完全不利委託人(就連自行辦理都不行,都算違約) 故寄存證信函告知對方解除委任
但從對方收到解除委任通知信開始不斷的打電話口出惡言威脅
並揚言就算朋友自行辦理仍可分得代辦費
那這樣存證信函不就沒法律效力了嗎??
有幾個疑問想請律師幫忙 1.有簽約就算寄出存證信函是否仍無法律效用??
2.如要確實解除委任該用什麼方法?? 3.可否針對對方的行為提出反制的方法 4.如對方真告上法院時請問朋友該準備什麼文件及該怎麼處理最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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