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an
- 發問時間:2021-03-04 17: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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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
前陣子我們大學死黨的其中一個男生交了一個女朋友,但是這個女生對於我們這群的一些女生朋友頗有敵意,於是常常會發文來影射他們,像是發了一張動物的照片並且在旁邊打上我朋友的英文名的這些行為。我朋友也會發一些類似的貼文來回擊,於是那個女生就對我朋友提出了妨害名譽的告訴。但重點是,在接到警察局打來的電話才知道自己也被告了?? 我能想到我有可能會被告的行為是,我有一次將朋友群組裡面傳的一張卡通塗鴉設成了自己的頭貼(塗鴉大概就是將一個卡通人物的老太太穿上了與原告類似的衣服還有類似顏色的頭髮)我當時覺得蠻好笑的,所以一時不明智的將這張塗鴉設成了自己的大頭貼。請問一下,對方因此告我妨害名譽以及毀謗罪會有成立的可能性嗎?我需要注意什麼呢?另外對方前幾天報案,警局打來說要去做筆錄,但是對方報案的地點在北部而我是南部人,所以應該沒有要去做筆錄,警察是說這樣就是到時候直接南部開偵查庭這樣。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我大概什麼時候會收到傳票呢?有沒有辦法更改收到傳票的地址,因為我實在不想因為這種怪事而讓家裡的人擔心。
- 謝文明律師
- 回覆時間:2021-03-04 17:54:46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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