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狗被車撞死,肇事司機(非車主)擅自將狗請清潔隊當天送焚化爐.
- 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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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3-0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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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
謝謝您來看我的發言~
3月6日週三下午14:36分菲菲有植入晶片,身穿胸背,帶打狂犬病狗牌,在馬路上被車撞到,肇事司機洪先生(非車主)下車看狀,還有呼吸,但我不在現場,不知過了多久,肇事司機看菲菲有點吐血,之後沒有呼吸就打1999電話,請新北市板橋區北區清潔大隊清潔人員來收一隻死狗,二名清潔人員各騎一台機車,在15:06將菲菲用塑膠帶將菲菲先載到新北市板橋區動物疾病防疫處,請他們將這一隻死亡的狗在這裡火化,動防處人員跟清潔人員說不受理死亡的狗,如果要燒也要是飼主本人才能受理,狗看都沒看,更沒掃晶片,就讓清潔人員自行處理離開,之後清潔人員王春惠即載狗回板橋區北區民生橋下清潔大隊,剛回去時,剛好有一台垃圾車要去樹林區垃圾焚化場隨即將菲菲丟到垃圾車,我詢問清潔人員王春惠,在她看到我們菲菲最後一眼時,牠有沒有肛脫及尿失禁,她說都沒有,(人真正死亡時會有的現像,動物也一樣)垃圾車一到焚化場就會馬上將垃圾倒進爐坑焚燒,此時,時間推算應是17:00左右,菲菲從車禍到,倒進爐坑焚燒大約只有二個半小時,清潔大隊分隊長翁先生回覆依規定狗死了就是癈棄物可照癈棄物方式處理,我要去環保局投訴就去投訴!
菲菲當時可能是內出血,內出血隨後很有可能昏迷,之後沒有呼吸可能是休克,還沒有死亡,肇事司機與清潔人員都不是醫療人員,無法真正判斷是昏迷或休克甚至死亡,且都沒有送給醫生急救及判斷是否死亡,就擅自處理我的資產,我是有植入晶片的家人,就算要掩埋,方式也是我們自行決定處理,而不是被當廢棄物與垃圾一起焚燒!
警局與肇事司機已約好時間與我面對面談,及已向新北市環保局投訴清潔大隊及已向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檢疫處投訴板橋區動防處
請問對肇事司機與清潔大隊有何法律方式可對他們的錯誤提出告訴?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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