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警察監聽三個月後拿收索票到朋友家抓人,查到0′7克的安非他命東西和工具,但覺得疑惑的是,只有吸食安非它命會被開收索票嗎,心想一定是朋友點的,後來做筆錄時就咬他出來,警察拿照片指證是哪個人,我們指認了點我的人,為這件事也已勒戒完了,為何現在收到法院傳票要我出來當證人,那要如何回答法官才不會有事ps,因為有聽別人的意見說不要咬對方比較沒事,但這樣就會跟筆錄時不同證詞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有據實回答之義務,否則會有偽證罪之問題,所以您當證人仍應據實回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照實講對你最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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