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命令 債務人現已離職 我要怎麼後續扣薪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 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6-21 09:28
- 文章人氣:320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6-22 10:27
- 文章人氣:377
- 個人積分:1188
- 律師評價:199 │ 律師證號:84台檢証字3017號
-
您可以持執行命令去國稅局查對方的所得資料以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瞭解對方名下還有哪些財產以及在何處工作。當對方換了工作後,導致執行的對象有所改變,所以您必須再重新聲請強制執行薪資債權。至於聲請強制執行的消滅時效是依照原本的請求權時效長短而定,一般的債權請求權是在15年內聲請強制執行;如果是票款請求權或是其他短期時效請求權的話,則要在5年內聲請強制執行。
(參照民法第125、126、127、1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