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刑事問題 > 律師你好 我是一名

律師你好 我是一名

  • 思凱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10 00:10 
  • 文章人氣:402
  • 個人積分:0
  • 律師你好 我是一名剛滿17歲的高中生 前天和朋友去唱歌時 有位朋友的學姊 一開始包廂有發生一些大家都不愉快的事情 那位學姊來我旁邊安慰我 說要陪我喝酒 玩著玩著 我問那位學姊說 我可以親你嗎? 學姊回答 不行 但我開玩笑的用臉部靠近她 他沒有把我推開 一直到親到他的嘴巴 他也伸出舌頭 ((舌吻 大約三秒鐘 他並沒有反抗的意思 但是事後 大家都清醒了 他說道歉請他吃個飯就沒事了 但是後來 他找了一群朋友來 說不打算吃飯了 改成包紅包 一開始說要包6600 但是後來學姊不滿意說要包12000 我心想這價錢實在太高 我自己無法負荷 但又怕家人責罵 我硬著頭皮說月底籌錢出來 答應完隔天 4/9 我和學姐的朋友商量 他說他沒辦法 一切都要看學姊的意思 學姊說 頂多讓我分期付款 一個月6000 但我還是無法負擔也無法接受這樣的價錢 他在4/9 晚上11點左右到派出所報案 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 他說等她報案 包紅包也沒辦法解決了 學姊已成年 我剛滿17歲 這樣我會被判多重呢?
  • 趙璧成 ()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10 10:33 
  • 文章人氣:279
  • 個人積分:574
  • 律師評價:68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10號
  • 依所述,時間短暫,可能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未滿18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如少年法院認情節輕微,得為不付審理之裁定,而為轉導、管教、告誡等處分。惟得命少年道歉、立悔過書或賠償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10 18:10 
  • 文章人氣:302
  • 個人積分:1106
  • 律師評價:14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4號
  • 一、你們親吻時,雙方應該都有同意

    否則大庭廣眾之下,對方應該會有反抗之行為

    二、對方如果硬逼你還錢,可能會有構成刑法恐嚇取財

    建議你還是找律師幫你,比較妥當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