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養孤兒
- 蔡律師 (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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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1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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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收養真難 的發言內容:
我 (39) 與先生 (49) 因晚婚想收養台灣兒童, 我先生是美籍而我們都是大學教授, 收入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現在收養必須強制經過社福機構辦理,而不需要經過仲介,至於細節您可以跟社會局電話諮詢。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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