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共同打拼,故有些不動產和動產,但現在全皆登記在父親名下,且父親還設定銀行存款只可由他本人提領 ,這些要求皆不合理因為現在財產全是母親和父親一起打拼得來的! 原本母親不以為意覺得財產登記父親名下無差別,但目前父親疑似有外遇行為,母親相當擔心資產會被拐騙 ,他們的財產可以確定是共有制,請問實質上該如何才能讓所有不動產和動產登記為共同所有?要如何做才能讓母親有所保障呢?謝謝
1.夫妻財產關係均須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才有權利可以主張 2.目前除非父親同意 否則不可能單方面主張要共有登記 3.可以先確定父母是否有夫妻財產制登記 否則應該屬於法定財產制 非共同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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