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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未離婚孩子監護探視權力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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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2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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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保護令內容除有記載監護權共同行使外,是否有記載行使之方式?如無,您與妻子目前因保護令的緣故所以未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是可以向法院請求酌定監護權行使的方式、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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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24 22:48 最後編輯日期:102-04-24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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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保護令內容除有記載監護權共同行使外,是否有記載行使之方式?如無,您與妻子目 ... (恕刪)

    先感謝趙律師回覆 行使方式小弟不知從哪看起 剛看了一下 應該是這

    細項(六)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行使或負 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七)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

    這兩項看不太清楚意思@@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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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24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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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般當事人對於法律爭議案件的處理還是有一定的困難度,建議您還是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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