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我母親過世已經13年,但她名下有兩棟房子,一直沒有處理!最近徵得父親同意,要處理,但因有兄弟不願意出面辦理!已先詢問可先辦理共同共有,若要買賣,再向法院申請分割!因配偶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想請教,我母親名下的房子已經13年未處理,我的父親還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嗎?我父母他們財產雖是合併申報,但嚴格來說,我父親是老師是免稅,所以他一直是由我母親申報扶養,這樣也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嗎???
母親過世已經超過五年,父親不能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了。現在可直接將兩棟房子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不過拖這麼久才辦繼承登記,可能會被處罰鍰。以上謹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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