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居超過五年 可否訴請離婚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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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2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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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不願意離婚之原因為何?建議此部分應與律師討論,律師可提供相關的分析及建議。
又當初分居的原因為何?如非可歸責於您,則可向法院主張該婚姻存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2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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