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法律知識+ > 對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有異議要如何處理 ?

對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有異議要如何處理 ?

  • 網站管理員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11-16 09:13 
  • 文章人氣:2837
  • 個人積分:878
  • 當事人可向警方申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地址:臺北市北平東路1號,電話:02-23214666轉1010),或於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繳交鑑定規費新臺幣3000元向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肇事鑑定課申請鑑定;惟若已進入司法審理程序者,應由審理之司法機關囑託鑑定

     

    資料來源 :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