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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前條例

  • 阿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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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3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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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下 小弟先人在新北市有留下幾塊土地 因開發被發覺後有代書找來.但前後有兩家專業辦理地清及日據時代土地繼承代書公司都辦不下來.結論是無法繼承 想請問律師大大

    因先人過世的前後順序 導致我們現今無繼承權.又因先人死亡時間都在於光復前.因此不適用民法

    但我們是現今唯一的後代 所有先人死亡後都已無子嗣.就只剩我們.但地政不給我們繼承 想請問這樣打官司有機會嗎? 因確定以無其他子孫可繼承 若不行是否眼巴巴看著先人的土地歸國家所有呢?

    (土地目前還是先人的名子)

    煩請律師大大解惑 感恩!!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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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3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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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先人是在何年過世?民法繼承編係自民國20年開始施行,您的先人早於民國20年之前過世?另外,您所謂因為過世先後順序的關係,所以無法繼承,須檢視相關資料才能確認,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阿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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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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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先人是在何年過世?民法繼承編係自民國20年開始施行,您的先人 ... (恕刪)

     是的 我剛看完資料 都是民國20年前死亡 若真是無繼承權 身唯一後代的我們 是否真無法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