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自己FB發表文章會造成公然汙辱罪嗎?若對方寄存證信函或是按鈴申告~我可以告他毀謗我名譽嗎或是反告他啥
-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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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6-12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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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請求拜託可否幫我嗎?
我們是一個社團活動中共同的朋友~因為一個活動我因為好心希望別人參與而不小心得罪到主辦人...他就對我不爽~(但他可能心裡有鬼 他加入了另一個跟他搞曖昧的女人卻沒加其他人)
結果我在我自己的FB裡發表一篇文章寫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人常常擔心自己被別人製造話題!但當你行得正做得正!問心無愧~何必怕人說?而惱羞成怒~最大謠言散播者其實最大來源出自於自己~請先檢討自己吧!後面就因為有人回覆~我就說了一邊文章在文章內容中未提到任何人的名字,都以男和女作代表,最後我寫說因為主辦人對我不爽所以故意跳過我不幫我報名,而幫其他人報名,我最後寫說如果妳們清白也就不會有傳聞,也不會是我這個不起眼的人去管,況且又不關我屁事,你又何必見笑登生氣,用個人情緒故意針對我勒?我就說寫出來都覺得很丟臉,人家以為我運動很複雜,我在自家尿尿總可以吧,我沒指名道姓喔你也不需對號入座!
就大概這樣的一篇文章~ 他就去法院按鈴申告><及要寫存證信函......
請問我這樣的發表言論有傷害誰嗎也沒寫出任何人的名字~他這樣告得成嗎?
請各位大大律師回覆我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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