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2級毒品,交保
- 小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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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7-04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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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我的男友在3月底被持搜索票來家中抓人,有監聽也有人指認,但他再分局還沒移送地檢時就都認罪了,他收押禁見兩個月,然後現在勒戒也結束了,他從看守所送過去勒戒的所以還要再送回看守所,我想問﹔他現在勒戒完在等地方法院開庭,他在看守所等開庭的這段時間可以申請交保嗎?
現在他的狀況是地檢署的部分已經結束了,檢察官是起訴他了,總共起訴他5人指認18次,他在地檢時就全認了,也有交出上手,但上手有沒有抓到不清楚!
他有固定住所並且是初犯,我想知道在看守所等開庭的這段時間能不能交保,還是要開庭時才提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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