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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

  •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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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31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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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9日上班,手機放桌上充電,剛好去忙事情,換另一個同事幫我暫代位置,回來時發現手機line被偷看,問一下旁邊的同事,證實他偷看我的手機line,我想請問如果旁邊那位同事,願意幫我作證,我告偷看我手機line的同事,告的成嗎? 同上,這位同事,7月18日在休息室,當中還有二個同事也在內,總共三個人,他偷看到其中一位男同事手機內容,發現他們二個人的line談話內,在討論長官的事,他馬上衝出休息室,向長官報告,長官當天就把他們二個fire掉,當中他偷看當下,被休息室內女同事看到,這樣如果這位被偷看手機line的男同事,要告他加上這位女同事作證,告的成嗎?
  • 施嘉鎮 (施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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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3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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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785號
  • Line與簡訊相同,均屬電磁紀錄,並未列入刑法第315條妨害秘密罪所明文規範「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實務上,因偷看簡訊而遭起訴或不起訴者均有之,當然若有證人願意出庭作證,還是有機會獲得起訴處分。如需要進一步諮詢或協助,敬請不吝來電:02-8201-2828,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