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醫療糾紛與藥事法 > 違反藥事法

違反藥事法

  • 小惠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8-31 14:27 
  • 文章人氣:3180
  • 個人積分:10
  • 主旨:有關 台端於網路刊登販售 "韓國 OK蹦"醫療器材廣告,疑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請 台端於XXX年X月X日X時整,前來本局3樓食品藥物管理科說明,請 查照.

    1.請問聞中提到陳述書,我一定要先準備好帶過去嗎?內容我該寫些什麼?

    2.上網看了一下,好像至少都要罰3萬元以上,但是一包OK蹦,利潤才10幾元,卻要罰到3萬,真的罰得很重,很難負擔得起!請問除了到案說明的態度外,有沒有什麼情況可以讓承辦人可以從輕裁處,或網開一面再給我次機會,還是說只要到案說明就一定得罰了?

    3.請問商品若說是國外旅遊帶回來的,用不到才PO上網,這樣會不會因為"醫療器材輸入"的關係,反而最加一等?

    煩請各位律師幫幫忙,讓我知道該如何處理才較為妥當,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