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收到第一張法院執行傳票

- 信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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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9-1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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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別人講說可以跟法院延後執行~請問是真的嗎?
真的有辦法向法院申請延後執行嗎?
因為在看醫生~之前車禍腦部受的傷~
最近因為腦部開刀的地方~會不舒服也會痛~而要去看醫生~
可是現在收到執行單~9/23就要執行了~怕安排檢查的時間會跟執行單的時間衝突到~
所以想跟法院是否能延後執行?
我有去網路上查~看到有人說還會寄第二張執行通知單~
那是因為第一次要執行的時候~沒事先延後而無故沒去~才會寄的嗎?
而第一次沒去會被通緝嗎?
而之前有付交保金~如果第一次無故沒有去的話~等他寄第二次單子來~
交保金會被沒收嗎?
聽到好多不一樣的說法~到底哪種是正確的?
請知道的人幫忙解惑一下~
謝謝..可是我之前車禍的傷是之前的~是最近才開始痛的才想說要去檢查~因為原本就知道差不多要進去了~才想說先在外面檢查好在服刑進去之後也比較好~這樣行嗎?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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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467條:受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檢察官之指揮,於其痊癒或該事故消滅前,停止執行:
一、心神喪失者。
二、懷胎五月以上者。
三、生產未滿二月者。
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是本件需釐清您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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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467條:受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檢察官之指揮,於其痊癒或該事故消滅前,停止執行:
一、心神喪失者。
二、懷胎五月以上者。
三、生產未滿二月者。
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是本件需釐清您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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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神喪失者。
二、懷胎五月以上者。
三、生產未滿二月者。
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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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神喪失者。
二、懷胎五月以上者。
三、生產未滿二月者。
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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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懷胎五月以上者。
三、生產未滿二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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