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要脅還是殺人未遂?
- 小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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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9-20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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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因標題無求助,所以改用問題。
這是事實而不是污衊與誣告,所以想先請問法律板上的大大依刑責該如何究責?
我過去吞下太多的事情......可我今天要說的是:我哥曾想要動手殺我。他拿刀架
再我脖子面前已經行犯意想要動手殺我!我不是沒有跟父母說,但他們卻要我放下要我
又把事情吞著下去。
1.照法律層面看這已經是歸屬於刑法案件?
2.我能向警局或法院申請測謊進行對質?(因最有利之證據 凶器:刀 已經不存在,無法指紋採樣。而我當時並沒進行驗傷)
請問我該如何直接求助於法律?是直接到警查局報案還是寫好訴狀紙到法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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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心情:
說實在我已經無法忍受這樣的家,我哥做過多少事本來是該進警持局該坐牢的......
可我今天講的事實已經不是民法或說情或講一堆叭啦叭啦的道理能解決的。我想保護自己
,可是父母長輩又要我當做事情沒有要我吞下去。
再怎麼說我也是法定公民,如果這次連警局都會吃案......
我想這人生跟這家 住著是已經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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