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公司控告我背信與洩密罪
- richtiger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2 17:33
- 文章人氣:1777
- 個人積分:12
-
各位好, 我前兩個月因對前公司的客戶服務理念不認同, 進而向公司提出辭呈, 並完成完整交接, 公司要的客戶名片與客戶名單我也都全數給了公司, 也順利離開公司也沒有簽下任何的競業條款.
離開前公司後, 承蒙前公司離職的主管賞識, 讓我加入他們公司, 很多客戶(已是朋友) 紛紛知道我離開了前公司, 把訂單都轉到我這裡來, 面對這樣的狀況, 因為我也要吃飯, 所以我也只能接受, 訂單量也愈來愈多,可能因此讓前公司眼紅.
九月初, 接獲派出所通知, 要我去分局了解真相說前公司告我背信與洩密, 我審視我自己, 我的業務都是在離職後才開始的, 但以前在前公司時有一兩次是公司的產品規格無法達標, 所以不得不放棄這筆生意, 轉給其他公司去做, 但我也沒有從中得利, 想請問這樣的我是否還是有罪的嗎?
第 1/1 頁
- 1
共 1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