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當初我借朋友3萬 有請他寫本票 然後是匯款借給他的
但是本票只有簽名跟蓋印章 忘記蓋手印 這樣有用嗎
有LINE說要借錢的借錢紀錄~
還款時間已經過了 存證信函我也寄了
可是他沒辦法還 如果他一直不還 我可以告他詐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本票只要有簽名蓋章,發票日及金額均有填,即屬有效,本件建議您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或聲請發支付命令,要走刑事詐欺,恐怕不易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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